甲潑尼龍的用法用量
⒈口服開始時一般為每日16~40mg,分次服用。維持劑量為每日4~8mg。
⒉靜脈滴注或推注(甲潑尼龍琥珀酸鈉)一般劑量(相當(dāng)于甲潑尼龍):每次10~40mg,最大劑量可用至按體重30mg/kg,大劑量靜脈輸注時速度不應(yīng)過快,一般控制在10~20分鐘左右,必要時每隔4小時可重復(fù)用藥,劑量為每次10~40mg。
① 治療腦水腫:肌注或靜注,每4~6h1次,每次40~125mg,4~7日為一療程。
② 用于器官移植:每24~48h1次,每次靜脈給藥0.5~2.0g。
③急性喉支氣管炎(哮喘):肌注40mg,在發(fā)作早期給藥。
④風(fēng)濕性疾病、全身性紅斑狼瘡、多發(fā)性硬化癥:每日1g,靜脈使用3日左右。
⑤腎盂腎炎、狼瘡性腎炎:每48h1次,每次30mg/kg,用藥4日。
⑥ 防止癌癥化療引起的惡心和嘔吐:于化療前1h、化療開始之際,各以5min以上時間靜脈給予250mg。
⑦其他適應(yīng)癥:劑量可自10~500mg,依病情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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